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12月26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多次组织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确定责任分工、通报重点任务进展、明确工作安排,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的三亚国际免税城吸引众多游客前来购物。(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工作成效显著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简单通俗地说就是‘5统一’‘1破除’,即通过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来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超大规模市场。”对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式,李春临如此表示。
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重点工作后,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在财税体制方面,部分省份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推动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的省以下财政体制。
在统计制度方面,深化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统计改革,推动汽车、石油、百货零售等领域外地分支机构在地统计。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举办2023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在区域一体化方面,京津冀、成渝等地区出台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着力破除了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线索核实整改工作,征集了1100余条问题线索,其中有效问题线索超过九成已督促地方完成整改。
“从总体来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畅通国内大循环、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李春临表示。
制度不断完善
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
对于市场准入制度的建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2018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我国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实现重大转变。党的二十大将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出新的重要部署。
近一段时间,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取得不少新进展、新成效。据李春临介绍,我国累计通报107个违背市场负面清单典型案例。
“我们纠正了有的地方将承包工程企业违规限定为本地企业的做法,力求‘通报一个案例,规范一个领域’,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李春临表示。
海南省建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张网”,安徽省推动全国首个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示范项目落地,深圳国际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与此同时,多地市场准入放宽。
展望未来,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体系方面,李春临表示,将研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新体系。
对于违背市场准入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将长期扎实做好案例排查归集,大力推动督办整改,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准入难题。案例的收集、整理、通报、整改,这是一项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工作。
为持续推进新业态新领域准入放宽,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工作仍将继续推进,重点推动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此外,还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
立法进程加快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环境逐步建立。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目前已经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的全覆盖,对于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在制度实施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不同地区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审查的力度和质量层层衰减等,削弱了制度实施效果。
为此,2022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也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政策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近年来审查实践和开展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旨在加强制度刚性约束,有效防止政策措施不当干预市场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介绍,在起草过程中,草案的重点内容集中于三个方面:进一步压实政策制定机关的审查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进一步强化外部的监督约束。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司法部进行法制审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 赵春雷说。
(来源:中国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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