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杨宏生)最近,北京市民曹先生遭遇了一件让他心烦的事情——自己的车撞了别人的车,车险理赔“小损大修”,涉嫌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
“不能稀里糊涂!我一定要讨个说法,查出真相!”年过七旬的曹先生激动地说。
1.奔驰倒车碰上奥迪
事情要从今年9月19日说起。当天下午,曹先生的司机张某驾驶奔驰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虽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但是导致一辆奥迪车受损。
事故现场。(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支队丰北大队9月1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当天15时54分,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楼,张某驾驶的奔驰车由南向北行驶,赵某驾驶的奥迪车处于静止状态,发生交通事故,奔驰车左后部与奥迪车右前部接触,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赵某无违法行为,张某有《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九项的过错违法行为(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倒车的张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
涉事奔驰车和奥迪车的车主分别为曹先生、赵某,车辆投保公司分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平洋财险)。
涉事双方商定由北京人保定损,赵某的奥迪车在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的奥迪4S店进行维修。曹先生和赵某被拉进一个名为“撞车维修群”的微信群。在群里,曹先生说:“价钱大概多少,明细最后我看一下。”赵某答复:“这个得定损完才能知道。”
左图为奔驰车左后部,右图为奥迪车右前部。(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张某表示,自己当时倒车速度并不快,事故也不严重。曹先生亦表示:“我的奔驰车没啥事,对方的奥迪车只是有一点撞痕,保险杠没有变形,更没有脱落,车损很小。”
另据赵某回忆:“当时是在马家楼花乡市场,我前面的奔驰车可能是走错路口要倒车。看到奔驰车倒车灯亮了,我就停车按喇叭,结果还是被撞了。”
2.违反流程引发争议
10月15日,曹先生在“撞车维修群”看到一张图片,发送时间是当天上午10点57分,是一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这就是定损单。”对于3.5万多元的定损金额,曹先生认为有点离谱。
赵某对此表示:“我的奥迪车是10多年前买的,当时花了100多万元。这款车的进口配件本来就很贵。”
“我事先在群里说了,要给我看明细,结果一直到10月15日,对方的奥迪车都已经维修好了,他们才出具定损单。”此前出过险的曹先生认为,自己熟悉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应该先定损后修车。”
在介绍车险理赔的基本流程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服务电话接线员也证实了“先定损后修车”的说法。该接线员表示:“与人保公司有合作关系的4S店,都会被要求执行先定损后修车的规定。”
上述奥迪4S店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北京人保与该4S店有合作关系。在对赵某的奥迪车进行维修时,定损和维修是同时进行的。
“确实应该先定损后修车。”北京人保一位郑姓工作人员说,“在定损的过程中,4S店已经开始维修赵某的奥迪车了。对于这件事,我们跟4S店沟通过。曹先生也确实跟4S店说过,定损完给他一个明细单,等他确认完了再修车。但是,4S店没通知曹先生就开始修车了。定损是在线上进行的。”
4S店为何违反先定损后修车的流程?对此,上述奥迪4S店李姓工作人员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对于曹先生有关“小损大修”的质疑,上述李姓工作人员表示:“他有质疑的权利。两位车主可以一起来店里当面核实,哪些损失是他造成的,哪些损失不是他造成的。他们确认完了,我们4S店没有异议。”
李姓工作人员承认:“赵某的奥迪车维修了两次,第一次维修完通知赵某到店取车,赵某说还有两个部位有损坏,也是曹先生的奔驰车碰撞导致的。所以,我们4S店进行了二次维修。一些配件确实很贵,不存在过度维修的情况。”
“并没有强买强卖,我们邀请双方车主到4S店来,一起确认哪些损失是你造成的,哪些不是你造成的,能用的东西,我们再往回倒腾不就行了?”上述李姓工作人员表示,奥迪车的旧零件还在店里。
10月20日,赵某对此事回复称:“我记得是10月10日把车送到4S店的。不是这周一(10月16日)就是这周二(10月17日),4S店让我去取车。现在曹先生不签字,我暂时取不了车。但没关系,我已经向北京太平洋财险提出代位求偿了。”
3.亟待重拳治理乱象
“我不是无理取闹。”曹先生认为,现在一定要搞清楚:9月19日发生交通事故,为何时隔多天之后事故车才被送往4S店进行维修?4S店为何不等定损结果出来之后再修车?究竟是否存在过度维修的情况?是否存在有关人员串通进行骗保的行为?
目前,曹先生已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10月19日,曹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你的投诉事项我局已转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该机构近期会与你联系协商相关问题,请保持通信畅通。如果协商不成,你也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途径解决。”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表示,如果确实存在定损员与4S店工作人员串通骗保的情况,这将严重损害投保人的权益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司应该对此类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同时,保险公司需要与投保人进行积极沟通,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和补偿。
据今年5月27日《红周刊》报道,中国人保覆盖全国城乡的网点机构有上万家,在庞大的分支机构成为人保财险业务量最大支撑的同时,也让其风控、内控方面的漏洞不断被曝光,譬如定损员群体在理赔过程中就存在很大的违规操作空间。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车险诈骗逐渐成为保险诈骗的重灾区。针对“薅保险公司羊毛”的行为,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吴子君表示,在车险行业,个别理赔员与汽车4S店等维修厂保持着微妙关系,一些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合维修厂骗保的案例并不少见。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曹先生能否查出事实真相?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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